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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明确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少单位和个人打着临时用地的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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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管理,补偿到位;达到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临时用地使用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临时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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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不少单位和个人打着临时用地的名义,改变土地用途,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延长土地使用期限,从事与临时用地不相干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违背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临时用地保障建设的初衷,而且扰乱了土地市场,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造成了土地资产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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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于2005年2月1日开始试行的,该《管理办法》与以往的私人建房管理办法最大的不同是:鼓励农村村民在规划小区内建造公寓式(套房)住宅,并明确规定各户以人口数量决定建房的条件试行短短的十个月内,新的《管理办法》所鼓励的公寓式(套房)住宅供地方式已经为玉环节约了1.06公顷土地,这对于土地供需严重不平衡的玉环来说不能不算是一种集约利用土地的好途径。随着新《管理办法》的宣传范围扩大,村民对新《管理办法》认识不断提高,相信在今后的审批中农村村民公寓式(套房)住宅的用地审批占总的新建农村宅基地比例将再提高,并可能成为农村村民用地审批的最主要途径,持之以恒,玉环的住宅用地集约利用率将有更大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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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赋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全新的地位职责,明确规定"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核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国土资源部新修订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27号令),作为强化、细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的重要配套文件.这对于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供应对投资的调控和引导,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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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沁阳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沁阳市设施农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不得超越以下标准: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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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6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出梧政发[2006]47号文件,规范桂梧高速公路梧州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文件明确规定,临时用地要尽可能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特别是水田,必须给予被用地单位或村民小组青苗补偿费、土地租用费,使用耕地时还须缴纳耕地复垦费,自施工单位与被用地单位或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支付。临时使用水田、旱地等耕地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恢复原土地使用性质;如不能恢复原土地地类须另行增加补偿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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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本拟讨论的关于建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体系的范畴,既包括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包括类似于“借过”的情形,即为了取得通行权等他项权利,需要土地所有提供方便,甚至可能会因此给土地所有带来不便的情形,如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架设输变电高压线形成的“高压走廊”和埋设地下通信光缆及输油(气、自来水)管道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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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的《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原有《办法》重点进行了那些修订?围绕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司长赖文生近日接受记者采访,并对《办法》进行具体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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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一些地方相继采取用地置换、周转和土地整理折抵等办法,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以破解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难题。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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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建设的现状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储备时代的来临不久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此前,第一部规范我国土地储备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办法》首次对市、县政府储备土地的主体、范围、程序和管理进行了规范,这标志着中国土地供应储备时代的来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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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和基本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于临时用地及补偿的现状,概括地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乃至政策性文件对其规定都显粗略,但在社会现实中却存在着允许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项目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宽泛,补偿标准混乱不一的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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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笔发现各地在批临时用地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将临时厂房,临时周转房,甚至还有临时饭店批准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用地只有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两种情形才能批准使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工程施工、堆料、运输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以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的……”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需要搭建临时建筑也作为批准对象,进一步扩大了审批范围,虽有突破法律之嫌,但也符合立法精神和土地管理工作实际。由于临时用地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既不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也不需要用地指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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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当前和今后土地管理行为,国务院专门发出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下发之后,又相继颁布了许多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土地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新的土地管理政策表明,原有的粗放型用地模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必须要尽快改变原有不合理、不科学的用地观念和方式,实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政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