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落实“四权”推进征地拆迂“阳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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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艳艳.桐乡市落实“四权”推进征地拆迂“阳光工程”[J].浙江国土资源,2012(10):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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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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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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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四类公开”落实知情权。全面落实征地拆迁政务公开。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安置政策;二是公开征地拆迁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我市已出台的有关征地拆迁政策,依法履行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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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地拆迁 阳光工程 桐乡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拆迁补偿 土地管理法 政务公开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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