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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建民 《山东地质》2010,(11):51-51
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等三个乡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是国家投资重点项目,总投资2608万元,建设规模1327.61公顷,整理后可新增耕地84.25公顷,新增耕地率达6.35%。为把该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区分局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主动邀请监察局、检察院、公证处等部门先行介入,全程监督项目招投标工作。  相似文献   
2.
扶廷胜  邵力 《河南地质》2008,(10):28-28
地处鄂、豫、皖三省六县结合部的新县,是一个以林为主的山区县,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2001年以来,新县共争取到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和补充耕地项目48个,总投资9360万元,整理土地4584公顷,新增耕地1211公顷。全县共有2933公顷“四荒地”变成了耕地,240公顷望天田和坡地变成了良田沃土。  相似文献   
3.
《山东国土资源》2006,22(3):63-64
济南 3月19日,长清区张夏镇土门片区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会议在张夏镇政府进行,该项目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立项项目,总投资330万元,规划面积132.3公顷,完工后可新增耕地19.3公顷。此次招标共有25家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参加了投标,在纪检、监察、监理部门的监督下,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竞标,山东鲁建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单位中标。2006年长清区国土资源局新开工的土地整理项目将全部采用招投标方式运作,真正让这项富民工程成为“阳光工程”。  相似文献   
4.
2013年,江山市国土资源局以全省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试点为契机,开展了以实现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权力公开更加透明、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反腐倡廉更加深入、规划宣传更加到位的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工作。通过不断延伸阳光工程建设的内容和内涵,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印发的《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江山实际,按照"高起点、有重点、重建设、求实效"和"规定动作要规范、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江山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制定目标措施,采取"十个一"的工作方法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一次专题汇报,争取最大支持;一次观一、主要做法(一)认真制定目标措施  相似文献   
5.
根据上级纪委、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的要求,6月15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阳光征地拆迁”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阳光征地拆迁”业务培训会。市级信访、纪委、发改委、水利、交通等部门,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县(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6.
《浙江地质》2012,(6):60-61
根据上级纪委、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的要求,6月15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阳光征地拆迁”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阳光征地拆迁”业务培训会。市级信访、纪委、发改委、水利、交通等部门,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县(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7.
马建民 《山东地质》2010,(10):14-14
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等三个乡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是国家投资重点项目,总投资2608万元,建设规模1327.61公顷,整理后可新增耕地84.25公顷,新增耕地率达6.35%。为把该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区分局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主动邀请监察局、检察院、公证处等部门先行介入,全程监督项目招投标工作。  相似文献   
8.
《浙江国土资源》2013,(11):12-13
11月7日至8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江山市召开全省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期间,与会者参观了江山市峡口镇村镇两级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现场和江山市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展示厅。会上,江山市介绍了开展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试点情况,各市汇报交流了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开展情况。会议由张钢组长主持,马奇副厅长、省纠风办俞和良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各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规划副局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规划处长,以及由各市推荐的一个县局分管局长、规划科长,省厅法规处、规划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9.
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是全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领域为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密切土地利用规划与社会公众的联系而施行的一项新型土地利用规划公众知晓、参与、监督制度。其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全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工作制度更加健全,规划实施更加规范;实现权力公开更加透明,社会监督更加有力;实现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服务效率更加优化;实现反腐倡廉更加深入,风险防范更加有效;  相似文献   
10.
近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征地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大阳光征地工作流程的宣传力度、统一阳光征地规范格式等作了规定。《通知》强调,要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构建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加强配合协调,合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阳光工程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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