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恢复海域原状"的法理和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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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晶,裴兆斌.我国"恢复海域原状"的法理和实践[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9,36(10):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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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晶 裴兆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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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大连 116023;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大连 116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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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备案2017年度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项目“海洋法律与政策东北亚研究中心”(GQ1709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2019年研究课题项目(2019-NLZX-YB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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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推动我国海洋领域的法律实践,促进海域使用管理的不断发展,文章分析"恢复海域原状"的法学理论、执法难题和解决路径。研究结果表明:"恢复原状"是我国法律确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恢复海域原状"有明确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力度,进而保护国家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恢复海域原状"属于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命令;目前"恢复海域原状"存在认知分歧、执行困难和成本较高等执法难题,亟须完善法律依据、健全执法机制和加强海洋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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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域使用管理 海洋法律 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 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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