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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现场浸水试验,研究了郑西高速铁路豫西段典型黄土场地浸水后的自重湿陷特征,分析了湿陷土层深度随浸水时间的演化规律,判定了浸水水平向影响范围。研究表明:浸水边界对沉降的影响十分明显,浸水后的湿陷速率呈现出慢-快-慢直至稳定的特点,在浸水10 d后已完成总沉降量的60%,浸水30 d时完成总沉降量的约90%;该场地实测因地区土质而异的修正系数 为1.30,大于规范推荐的0.9,说明该地区黄土的湿陷程度比以往认识地更为强烈;该场地自重湿陷土层下限深度室内试验值是19 m,而现场实测值是16 m,前者是后者的1.2倍。通过综合判定,该场地浸水后的湿陷变形范围为距试坑边缘20 m,与试坑的直径相当,建议在郑西高速铁路沿线此类黄土场地,线路两侧20 m范围内不得积水。该研究成果已在郑西高速铁路建设中得到应用,也可为该地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郑西客运专线路堤工后容许沉降量为15 mm,湿陷性黄土区路堤地基处理的沉降控制是关键性技术难题,为此,选择湿陷性黄土代表性地段进行了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路堤工程沉降观测试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路堤本体的压缩沉降量只有3 mm,并在路堤竣工后的15 d内趋于稳定,路堤沉降主要由地基沉降控制,而地基沉降则决定于3种不同地基处理措施层以下土层的沉降量大小。在沉降量大小、地基处理和浸水效果方面,22 m深湿陷性土层全部处理的柱锤冲扩桩区段最好,15 m深湿陷性土层的挤密桩区段较好,6 m深湿陷性土层的强夯区段最差,而且采取合理的防排水措施防止坡脚附近积水浸泡非常必要。采用双曲线法、三点法和Asaoka法预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路堤的最终沉降量,柱锤冲扩桩区段、挤密桩区段的路堤分别需要恒载预压5个月、8个月便可卸除荷载铺设无碴轨道,强夯区段路堤的预压荷载可能需要持续很长的时间。  相似文献   
3.
试验段为自重湿陷性Ⅳ级黄土场地,分3种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试验分区,分区之间设地基不处理过渡段。柱锤冲扩桩段对22 m深湿陷性黄土层全部处理,水泥挤密桩段仅处理上部15 m深湿陷性黄土层,强夯段处理上部6 m深湿陷性黄土层。结果表明,处理深度范围内黄土的湿陷性已消除,地基承载力均大于标准值。柱锤冲扩桩与水泥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沉降量小于15 mm,满足高速铁路对工后沉降量的要求,而强夯地基的沉降量不满足要求。柱锤冲扩桩区段,桩间土的最小和平均挤密系数不低于0.88和0.93的标准,但是桩身平均压实系数和压缩模量却分别低于0.97和100 MPa的标准。水泥挤密桩区段,桩间土的最小和平均挤密系数、桩身平均压实系数和压缩模量也低于同样的标准值。强夯地基的压缩模量小于15 MPa的标准。检测标准的合理取值有待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4.
自重湿陷性黄土下限深度判定方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郑西高速铁路沿线6个现场试坑浸水试验资料和大量室内土工试验资料为基础,对自重湿陷性黄土下限深度的判定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明:自重湿陷性黄土下限深度是一个明确且唯一的值,但由于受应力条件、变形条件、饱和状态、试样尺寸、边界效应等因素的影响,运用现场取样进行室内压缩试验判定自重湿陷性黄土下限深度的方法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5.
为探究黄土地区高速公路涵洞的病害特征及其成因,对青海东部黄土地区4条高速公路的涵洞病害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室内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黄土地区高速公路涵洞病害类型主要有涵洞下沉、基础开裂、护锥翼墙沉降开裂或倾斜错位、涵节错位或填缝脱落、内部积水淤塞、进出口积水淤塞、涵背填土塌陷、涵顶路面开裂等8类。根据各类型病害的发育程度,首次将病害分为一般、严重和很严重3个等级,有助于客观、准确、快捷的评价涵洞病害实际发育程度。黄土地区涵洞病害的主要成因有涵洞地基处理措施不当、涵洞周边微地貌改造不合理、对路涵过渡段填土处理不当、对已有严重和很严重涵洞病害修补不及时等。对涵洞病害防治应从"地基处理为主、防排水为辅"逐步向"防排水为主、地基处理为辅"的理念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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