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0 毫秒
1.
选择了土壤、气候、地形、水文和交通5类11个指标,建立了适用于南方丘陵区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专家打分和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并应用GIS技术建立了衡阳盆地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模型,对衡阳盆地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适宜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耕地适宜性以临界适宜性和一般适宜性为主,耕地不适宜区面积占研究区总面积的49.63%,主要分布在山区;建设用地高度适宜区面积占研究区总面积的5.32%,建设用地不适宜区域分布和数量与耕地不适宜区域分布和数量大致相当;林地适宜性整体较高.通过对比分析评价结果和基于TM数据提取的土地利用现状发现:现有耕地的适宜性以临界适宜和一般适宜类型为主,不适宜区域占耕地总面积的10.56%,主要分布在衡南县东部和西部以及衡阳县南部区域;现有建设用地整体适宜性较高,且分布集中,主要位于衡阳市区.据此提出衡阳盆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2.
生态用地是生态系统服务的主要供给源,最小生态用地是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从生态安全的基本内涵出发,选择西北内陆河黑河中游为研究区,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足迹模型确定维持社会经济系统正常运行的最小生态用地数量,在此基础上综合生态重要性与土地生态适宜性识别进行生态用地优化。研究表明:(1)黑河中游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失衡,2014年人均生态足迹为5.567 5,而人均生态容量为4.839 2,人均生态赤字0.728 3,维持研究区生态系统服务供需平衡需要3 010 km~2的林地或9 086 km~2的草地或1 431 km~2的水域。(2)研究区最重要的生态区域主要分布在南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与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 767 km~2,土地覆被以林地与草地为主;次重要生态区域主要分布在甘州区中部、临泽县东南部,总面积964 km~2,土地覆被以耕地为主;重要生态区域主要分布在甘州区、临泽县中部与山丹马场的北部,总面积3 058 km~2,土地覆被以耕地与未利用地为主。(3)基于最小生态用地确定、生态重要性与土地生态适宜性识别结果,研究区生态用地优化需要退耕还林369 km~2、退耕还草191 km~2、生态林建设141 km~2及相应的空间格局优化。研究结果对黑河中游生态建设和生态系统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借助生态位理论,利用地形条件、生产条件、生活条件以及生态条件等17个适宜性评价因子构建秦岭局部山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广义相加模型(GAM)、人工神经元网络(ANN)、随机森林模型(RF)以及最大熵模型(MaxEnt),分别对商洛市商州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最后以AUC值(ROC曲线下面积)为权重集成4个模型的模拟结果,定量评价商州区建设用地适宜性。结果表明:商州区最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118.32km2,占研究区总面积的2.47%,说明该区适宜建设用地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少;低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297.73km2,占研究区总面积的7.26%,可以适度进行开发。生态位模型为秦岭山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提供了新的方法与途径,也可为当前区域建设用地优化布局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4.
以陕西省西乡县为例,选取自然、社会和生态3个方面共9个因子,构建移民工程选址空间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评价因子的权重,利用GIS技术及评价模型研究移民工程选址空间适宜性分布。结果表明:西乡县移民工程选址空间分为最适宜区、一般适宜区、较不适宜区和不适宜区4个类型。最适宜区沿十(堰)天(水)高速走向成条带状分布于研究区中部的冲积盆地;一般适宜区主要分布于最适宜区周围的河谷阶地以及部分丘陵缓坡区;较不适宜区主要分布于研究区北部的丘陵区、西部和东南部低山区;不适宜区集中连片分布于十天高速以南的中山区。沙河镇、城关镇、堰口镇和白勉峡镇北部、茶镇中部以及罗镇北部是移民工程选址的理想区域。受制于地质地貌条件的制约,西乡县移民工程选址空间适宜性不高,面积由小至大依次为最适宜区、一般适宜区、较不适宜区、不适宜区。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中应节约土地,科学布局,实现适宜区土地的集约利用。  相似文献   

5.
自1999年我国开始试行以"退耕还林"工程为主的生态退耕以来,到目前已历时十年。特别是进入21世纪,工程实施强度较大,因此从国家尺度上进行宏观生态退耕格局的分析对于评估生态退耕政策和确定未来政策导向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TM遥感监测的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库为基础分析2000-2005年生态退耕的时空格局。在此基础上,以黄土高原典型地区陕西中北部为研究区,采用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探讨了生态退耕工程实施的合理性。研究结果表明:(1)2000-2005年间,生态退耕主要集中在中国中部地区,尤其是在黄河和长江的中上游地区,生态退耕面积与建设占用面积基本持平。在各生态类型区中,黄土高原土壤侵蚀区生态退耕面积最大,达到了1162.50km~2,主要用于还林;(2)整体看来,研究区内生态退耕的空间格局是合理的,即适宜性越差的耕地退耕比例越大。从退耕区域的适宜性水平来看,有77.35%的地区属于勉强适宜区,其中退为林地的面积为603.32km~2,退为草地的面积为528.94km~2。整个研究区内前者大于后者。然而,退耕地中仍有19.38%属于中度适宜区,原因可能来自于退耕指标分配等管理因素,另外,当地农民外出务工从而将中等适宜度的耕地退耕。结果表明,当前仍有大面积不适宜和勉强适宜的耕地存在,在未来工程实施过程区应该首先考虑该类地区。  相似文献   

6.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将GIS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相结合,对湖南湘江新区进行了栅格尺度的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并通过对现状用地和评价结果的对比,详细探讨了湘江新区今后城镇建设扩张的主要潜在区域。研究结果表明:(1)评价结果较客观地反映了研究区域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分布情况,并有效划分出了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2)基于GIS的模糊综合评价法不但能克服多准则评价中各指标分类的不确定性,还能根据模糊集理论有效划分出不同的评价类别,是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7.
本研究以福建省永安市为例,通过建立永安市低丘缓坡林地资源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体系,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得到永安市低丘缓坡林地资源建设用地适宜性等级图,结果表明:永安市最适宜开发建设用地的低丘缓坡林地主要分布在中部偏北地区,基本适宜开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占的比重最大;不适宜开发区域所占比重最小。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土地。  相似文献   

8.
在地理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修正单纯的权重叠加法,采用潜力-限制性分析法分析了兰州新区建设用地的生态潜力和生态阻力,对其生态适宜性做出科学评价,得到兰州新区可用作建设用地的理想区域。结果表明:(1)兰州新区建设用地开发的生态潜力总体以一级为主,二级次之,三级和四级区所占比重较小;(2)一级生态阻力主要分布在新区南部山地,主要表现为地形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差、地质灾害发生频繁等;(3)兰州新区建设用地生态适宜性达一级的面积所占比重最大,为39 425.91 hm2,占新区总面积的48.91%。三级适宜区面积最小,仅为6 513.2 hm2,占新区总面积的8.08%。对应于生态适宜性评价结果,兰州新区土地应用可划分为集中建设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其中,集中建设区和重点建设区应为兰州新区建设用地开发的理想区域。  相似文献   

9.
人口密度格网尺度适宜性研究旨在遴选适宜格网,较好表达人口分布位置,揭示人口分布差异,提高人口数据空间化质量。以安徽省宣州区的乡村区域为研究区,设计了人口密度格网尺度适宜性评价方法,通过构建位置表达度、数值信息表达度和空间关系表达度三类评价指标,开展了人口密度格网尺度适宜性评价研究,结合格网尺度—指标数值关系曲线,确定人口密度适宜格网尺度遴选方案,选取适宜格网尺度,评价了人口密度适宜格网的尺度合理性。结果表明:兼顾位置、数值精度、空间关系三方面的表达度,40 m、50 m格网是一个相对适宜的格网尺度,是生产高质量人口空间数据的适宜格网。初步研究表明,针对本研究区的人口密度格网尺度适宜性评价方案是合理的、有效的,是生产高质量人口空间数据遴选适宜格网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10.
针对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中存在的后备适宜建设用地与后备适宜耕地在城镇、农业空间分布上的重叠性问题,论文在对2类用地进行概念内涵辨析的基础上,尝试构建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集成评价方法,探讨不同类型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用途的地域导向,并选取山西省介休市作为案例区进行实证应用研究。结果表明:介休市后备适宜建设用地面积较大(45.3 km~2),但集中连片趋势不明显。人均后备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0.16亩/人。区域后备适宜耕地面积74.1 km~2,人均后备适宜耕地面积为0.26亩/人。研究区域2类用地具有相似的空间分布格局,即绵山镇、连福镇等地区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潜力较大,而城区及周围地区的潜力较小。针对2类用地的重叠性和差异性,介休市城区、各乡镇中心及北部地区的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未来可转化建设用地,即未来应被划归城镇空间。连福、绵山、义棠、张兰等乡镇南部地区未来可转化为新增耕地,即应被划归农业空间。  相似文献   

11.
为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进行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以横断山系纵谷区景洪市为例,依据频度统计法和区域特点选取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利用Arc GIS 10.7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结果表明:(1)居民点用地适宜性分为非常适宜、比较适宜、基本适宜和不适宜4个等级,依次占居民点总面积的6.14%、32.23%、32.69%、28.93%,适宜性等级以比较适宜和基本适宜为主;(2)适宜度高的农村居民点分布集中,集聚作用强,主要集中于坝区和附近的区域;适宜度低的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聚聚条件差,耕地指向性明显。研究结果为居民点用地合理利用和布局优化提供一定依据。  相似文献   

12.
构建山地河谷地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对协调生态脆弱区的人地关系,指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推动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福建省沙溪重点开发区为例,基于1992年、2000年和2015年三期土地利用数据,分析建设用地变化特点,并通过识别地质灾害防护、乡土文化遗产保护、生物保护和洪水防范等四类生态源地,应用MCR构建区域综合生态安全格局,结合DEM开展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研究。结果表明:23 a间研究区居住用地和工矿用地持续增长,特别是工矿用地增长速度高达264.63%,但受河谷地形制约,建设用地扩张的集聚性极强,主要集中在沙溪干流5 km的缓冲区内,区域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研究区综合生态安全格局以中、高安全格局区域为主,分别占研究区总面积的42.43%和41.47%,而低安全格局面积仅占16.10%,生态安全格局与其重点开发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基本吻合;基于综合生态安全格局和山地河谷地形特点,提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方案,其中禁止建设区面积1354.66 km~2,占38.94%;限制建设区面积最大,为1408.70 km~2,占40.49%;作为建设用地后备资源的允许建设区受地形制约显著,面积504.10 km~2,占14.49%,且分布离建成区较远。研究结果将为主体功能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与参考。  相似文献   

13.
青藏高原土地资源人类活动适宜性评价方法及实证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勇  王丽佳  杨华 《地理学报》2022,77(7):1615-1633
针对中国现有土地资源人类活动适宜性评价方法存在的问题,搭建了适用于青藏高原的评价流程框架,建立了基于栅格单元的建设用地和耕地适宜性定量评价模型,提出了空气密度、气温、坡地适建、坡耕地土壤抗蚀等关键参数的普适性算法,并以藏东南米林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① 米林县建设用地和耕地适宜性可划分为适宜、较适宜、一般适宜、欠适宜、不适宜5个等级类型,30 m精度建设用地各适宜性等级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依次为1.26%、2.92%、2.12%、2.77%和90.93%;50 m、100 m各等级面积较30 m误差±0.34%,250 m误差 ±1.11%,500 m、1000 m误差较大。30 m精度耕地各适宜性等级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依次为0.72%、3.07%、2.62%、1.35%和92.25%;50 m、100 m、250 m与30 m误差±0.52%,500 m、1000 m误差较大;② 米林县现状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建设用地较适宜、适宜和一般适宜等级类型,30 m精度三者合计占比达95.96%,50 m、100 m占比分别为95.96%和94.74%。现状耕地和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较适宜、一般适宜和适宜等级类型,3种栅格精度下三者合计占比大于96%;③ 业已建立的评价方法、定量模型及参数算法是可行的和适用的,青藏高原建设用地和耕地适宜性评价的适宜栅格精度为100 m,最大不超过250 m;④ 建立了可应用于青藏高原的土地资源建设用地和耕地适宜性等级类型与地形高程及坡度对应谱系。  相似文献   

14.
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优化有利于推进国土空间治理、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而城乡融合发展对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优化具有战略指导作用。该文以徐州市铜山区为例,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导向下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优化的理论框架及作用路径,据此建立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运用空间最大化覆盖模型对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进行优化。研究结果表明:研究区农村居民点总体适宜度评价值在25.66~79.83之间,适宜性空间分布总体呈现“中心高、四周低”特征,非常适宜区面积占研究区总面积的17.24%,主要分布在徐州市中心附近,不适宜区面积占总面积的65.81%,主要分布在铜山区北部和东部;铜山区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优化后共节约用地310.63 hm 2,且居民点用地集聚度与适宜性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导向下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优化的关键是从城乡融合发展视角对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研究结果可为村庄规划与农村土地整治等提供方法支持与借鉴,以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优化为抓手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相似文献   

15.
海岸带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以杭州湾南岸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位于海域—陆域系统交叉和相互作用的海岸带,其土地利用受到自然和人文的多因素共同影响.进行海岸带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对于经济发展迅速的海岸带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以2010年杭州湾南岸土地利用数据为基础,利用LandUSEM模型,依据土地利用类型与评价因素不同等级组合的频繁度进行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计算不同土地利用单因子适宜度及综合适宜度.结果表明:①中等适宜以上占总区域的73.15%,近四分之一位于临界适宜及以下.这说明杭州湾南岸土地利用适宜性较好,各适宜性等级分异情况明显.②杭州湾南岸土地利用适宜性具有较明显的空间分布特点,且余姚、慈溪岸段适宜性情况较镇海岸段好.镇海岸段的中等适宜与非常适宜区面积比例大于余姚和慈溪岸段,临界适宜以上区域面积远小于余姚和慈溪岸段,这与当地的工业结构有关.③各土地利用类型开发程度较适宜,96.45%的城乡建设用地处于临界适宜以上,其中临界适宜占70.91%;89.31%的滩涂用地位于临界适宜以上,且80.72%为非常适宜,可开发潜力大,可将滩涂用地适当适时地转化为农用地或城乡建设用地,以满足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需求用地.  相似文献   

16.
应用已建立的土壤流失方程进行了滇东北山区基于可持续利用的耕地适宜性评价,以土壤抗蚀年限为主要指标,将山区耕地适宜性和可持续性程度分为高度适宜(高度持续)、中度适宜(中度持续)、低度适宜(低度持续)、有条件适宜(有条件持续)、不适宜(不可持续)5个等级。研究结果表明,土壤流失方程在山区耕地适宜性与可持续性评价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17.
19世纪末黑龙江省的耕地覆盖重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揭示过去100年尺度上的土地利用/覆盖变化是认识人类活动对气候和环境影响的基础。本文在充分吸收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历史文献中的县(府、州、厅)级耕地面积记录,通过构建综合聚落、地形和水系信息的垦殖倾向指数模型,在1 km×1 km像元尺度上重建了黑龙江省19世纪末的耕地覆盖,并与基于卫星遥感反演的2009年的耕地覆盖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黑龙江省19世纪末的耕地总面积为25397.00 km~2,主要分布于中南部,其中在海伦市、巴彦县、五常市、呼兰区、双城市、望奎县有集中分布;2009年的耕地面积为163808.70 km~2,广布于西南部、中南部和东北部。20世纪期间,黑龙江省耕地面积增加了138411.70 km~2,与之对应,垦殖率由5.60%增加至36.20%,增幅为30.6%。这意味着,20世纪农业开垦改变了黑龙江省30.6%的自然地表性质,其中,大约60962.00 km~2(约占新增耕地的44.00%)来自对森林的开垦,这部分新增耕地主要出现在东北部和西部边缘地区。本文的重建结果为进一步研究20世纪农业垦殖的气候、生态和环境效应提供了高分辨率的基础数据。  相似文献   

18.
海南岛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   总被引:19,自引:1,他引:19  
以海南岛为例,在区域层面上选择高度、地形坡度、土地覆被等影响工业用地的关键因子,构建工业用地的生态适宜程度评价模型,并在G IS技术支持下进行工业用地生态经济适宜性评价,为将来区域工业开发区及重点工业项目布局提供依据。结果表明:海南工业用地生态适宜性呈现出由中部山地向四周逐渐增强,限制利用区占25%,不适宜利用区占28%,基本适宜区占41%,优先利用区占5%。其中优先利用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沿海地带,海口、儋州和东方及其连线一带应成为海南省未来工业用地布局的重点区域。  相似文献   

19.
为满足中国土地资源利用优化的基本要求以及海口市江东新区发展定位的合理规划,选取了区域的自然、社会、生态三方面的共10个评价因子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各因子权重,基于GIS空间分析进行建设用地开发适宜性等级评价,S1、S2、S3、S4、S5占比分别为9. 67%、34. 89%、25. 01%、11. 59%、18. 84%。海口市江东新区建设用地适宜性整体较高,从空间上呈西向东逐渐减弱的趋势,主要原因在于受东部区域生态环境的限制;西北部主要为优先开发区域,建成区相对集中分布在西北部,基础设施完善度较高;东南部开发受到生态环境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对区域非城镇建设用地用作城镇建设用地的生态适宜程度进行评价是城市生态规划的核心问题,也是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以呼和浩特市为例,采用单因子评价分析与综合评价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ArcGIS软件的空间分析功能的支持下,确定了呼和浩特市城镇建设用地适宜、较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4级综合生态适宜性分类。研究结果表明,呼和浩特市城镇建设用地适宜级别土地占总面积的39.1%;较适宜级别占7.3%;较不适宜级别占25.6%;不适宜占28.1%。从不同适宜级别土地在不同旗县区的分布特点来看,呼和浩特市城区、土默特左旗的适宜建设土地相对较多,分别为39.1%和28.5%;土默特左旗和托克托县的不适宜土地相对面积较大,分别为45.3%和53.6%。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