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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992年率先在全省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敲响"中原第一拍"的方城县,1999年,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大的一步--全面开征国有土地年租金(后更名为现在的土地收益租金),从而在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同时,又为县财政开辟了一项固定的"财源",7年多来,累计收取土地收益租金1100多万元,极大地增强了政府对城市建设的投资能力,该县"十五"期间建成的7条城市道路、3处绿地和4个文体娱乐广场,其建设资金接近四成来自于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土地收益租金撑起了该县城市建设的脊梁.  相似文献   

2.
土地收益租金,包括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年租金,从2001年1月1日起,统一规范为土地收益租金。土地收益金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这个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即为土地收益金。而土地年租金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租赁国有土地所支付的租金。土地收益租金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以下简称土地收入)的组成部分,而土地收入又是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相似文献   

3.
土地收益租金,包括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年租金,从2001年1月1日起,统一规范为土地收益租金.土地收益金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这个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即为土地收益金.  相似文献   

4.
宜兴市自1999年开始试行土地年租制工作,至2001年年底,全市累计收缴集土地租金1700多万元,国有土地租金170多万元.  相似文献   

5.
土地收益租金原名土地年租金。是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上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收益租金是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6.
土地收益租金原名土地年租金.是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土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收益租金是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7.
国有土地租金的征收,是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土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开征国有土地租金,符合级差地租理论,体现国有土地的资产属性和权益;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8.
甘南县从1999年开征划拨土地收益租金,至今累计征收900余万元,充分体现了国有土地的资产属性,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效地增加了财政收入,受到了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但在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做简单分析,并提出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9.
据透露.2005年政府将要设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近年来.由于许多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工程,到处圈地占地以地生财,把70年的土地收益用于本届政府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导致许多中等城市,特别是东部城市现在已经没有地可卖.这样直接影响到了下届政府的土地收益,为此国家准备从今年开始设立国有土地建设资金,也就是将卖地收益纳入基金,为以后政府的使用做准备。  相似文献   

10.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相似文献   

11.
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地使用年租制的意义 土地年租金是有别于出让的一种新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年度收取租金。在伊春市实行的土地年租金制度主要是为了搞活本地经济,为基本建设及企业发展缓解资金不足,改变单一的土地出让方式,使可供出让的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延续,使土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年租制的实施,由土地所有者向使用者收取租金,确定地产收益的固定来源,使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促进土地市场的发育和发展,从而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相似文献   

12.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从盘活城区存量国有土地入手,通过集中管理,有序收储,公开出让,把土地资产运营纳入健康有序的轨道,探索出一条借地生金、走活城建一盘棋的经营城市土地新路子。三年多来,实现土地收益8200万元,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13.
湖南省安乡县地处湘北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城镇化水平不高,是典型的农业县.近年来,该县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健全土地市场运作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使土地市场建设较快地走上了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2000年以来,该县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单价每亩不足10万元,2007年一举跃升为每亩135万元,短短7年间,单位地价上升了10多倍.该县地产交易中心多次被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评为国土资源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先后有多家县市兄弟单位前往参观学习土地市场建设经验.  相似文献   

14.
近几年,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收国有土地租赁租金(俗称年租金)过程中,有不少地市同房管部门征收的出租门面房土地收益金“撞车”,它不仅造成同一种费用重复征收,加重用地单位的负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形成多头管理土地,使土地资产大量流失,甚至导致不安定因素的发生。造成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虽然是某些部门的职能越位和错位,但是概念混淆、政策打架也是其原因之一。因此,要解决此问题,首先要弄清“土地收益金”和“土地收益”二者的概念。 让我们来看一下房管部门征收“土地收益金”的主要依据,它是根据建设部(1995)第42号令《城市房屋…  相似文献   

15.
2005年对于平舆县国土资源局来说是喜事最多的一年,其中最辉煌的就是该县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一年来,该县共出让国有土地32宗,面积38.6公顷,土地出让收入5205.8万元,以高出2004年全年土地总收入360万元10多倍的好成绩,为该县国土资源工作绘就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相似文献   

16.
一年多来,方城县企业建厂、单位迁建、农民建房等各类城乡建设累计用地6000多亩,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市里今年下拨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他们却分毫未动,而且上年度结余的用地指标尚有四成之多。之所以能够实现节地保地又不误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双赢”局面,关键在于该县国土资源局在盘活存量土地方面下足了功夫,作足了文章。  相似文献   

17.
2005年对于平舆县国土资源局来说是喜事最多的一年,其中最辉煌的就是该县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一年来,该县共出让国有土地32宗,面积38.6公顷,土地出让收入5205.8万元,以高出2004年全年土地总收入360万元10多倍的好成绩,为该县国土资源工作绘就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相似文献   

1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城市土地为主的国有土地,越来越多地以重要的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土地的资产价值日益显现。土地储备机制的建立,使得经营城市土地成为了当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企业改制、重组的一个热门话题,成为了促进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浅析与之紧密相关的城市土地储备与国有土地资本运营的问题。1城市土地储备给经营城市带来了生机城市土地是城市市民生产生活的物质、空间载体,也是城市国有资产中最具活力、增值潜力最大、政府又能直接经营运作的资产。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去经营土地,兼顾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掘资源的潜力,可以在整个城市范围内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和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以及城市资本的流动和增值,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从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造成了国家只有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从而让土地使用者攫取了本应属于国家的巨额土地收益。许多土地使用者只代表小团体的利益,经营土地时根本不可能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综合考虑土地的利用问题,由此造成了各单位争相要地、多占少用或占而不用,甚至于自“批”自用等,使得大量土地被圈占...  相似文献   

19.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获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也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本文从土地市场、法律关系主体、土地使用者权益等方面分析了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不同。1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对出让方式的补充。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1.1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是作为出让形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1.2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长期以来对城镇国有土地实行无偿、无限期和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城镇国有土地逐步实行有偿、有限期和可流转使用为主。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城镇化的推进,城镇中还存在不少行政划拨土地和低效利用工业用地临时改变用途用于出租等经营,出现因土地成本不一致导致在经营上的不公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杭州市区土地年收益工作应运而生。本文从杭州市区开展土地年收益工作的依据入手,阐述了土地年收益工作的现状,分析了土地年收益工作的意义,提出了加强土地年收益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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