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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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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村民邵某欲在与林场工人张某相邻的宅基地上建房,为防止张某院墙在施工中倒塌伤人,经村委会调解,张某临时拆除其南面部分院墙让邵某施工,待邵某房屋建成后再将院墙恢复.2005年8月施工完毕后,张某欲恢复院墙时遭邵某阻拦.经民事诉讼,县法院认为邵某所建造的滴水坡侵入了张某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所载的土地范围,判决邵某拆除其在张某宅基地内建造的滴水坡.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称张某户口"农转非",不应再享有集体宅基地,要求县法院撤销县政府2002年颁发给张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相似文献   

2.
<正>2004年,甲村村民张某在乙村购买了一宗宅基地,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以张某非乙村村民为由拒绝了该申请。2008年,张某将户口迁到乙村,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对于如何办理张某的第二次申请,存在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3.
正案例1998年某县政府大力提倡兴办乡镇企业,经县政府批准,某行政村将10亩机动地出租给王某建人造板厂,合同约定,租金每年每亩400元,期限20年。2015年王某人造板厂倒闭,法院对该厂的生产设备进行拍卖,竞买人张某买下生产设备后又与该行政村以每年每亩800元、期限10年签订协议,继续加工人造板材。张某于2016年在原有厂房已硬化地面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了硬化面积,把板厂改建成驾校。2007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显示,该宗地已经变更为建设用地。目前,对于该案存在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4.
<正>案例2003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从城中村村民李某手中,以市场价格购买了一处宅基地,该宅基地上盖有两层房屋,李某于2000年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产证。2005年,张某向国土部门申请进行土地变更登记,请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相似文献   

5.
2002年初至2003年5月,新疆国土资源厅矿产勘查处原处长李春明应乌鲁木齐某采矿权评估公司经理张某的要求,为其相继介绍挂靠了两家外地采矿权评估公司,负责承接新疆矿产开发企业评估项目。期间,李春明将自己外甥推荐至该公司工作,并给其1万元现金,让其在该公司入股。之后,李春明先后为该公司指定委托评估项目100多个,并4次接受了张某以投资分红为名所送的现金138万元。  相似文献   

6.
案情2012年10月,张某购买了甲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并于2015年6月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16年1月,甲公司开发的该小区商品房全部销售完毕后,市国土资源局注销了该公司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在登记材料中注明“原证收回注销”。2017年12月,张某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申请查询甲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资料中的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相似文献   

7.
正案情1998年,北京市民陈某与张某结婚,2002年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其名下。2010年2月,张某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将该房屋登记到其妹妹张某某名下,同年4月,张某之妻陈某以张某私自处理共有财产为名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张某与张某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案经人民法院一、二审,均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8.
<正>案例2006年7月,豫北某市某某公司按照原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要求,提供了合法的、齐全的建设用地手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个人的各种手续,到该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其公司职工程某某申请办理该公司家属楼5号楼3单元12号房产的土地分割登记。同年,该市国土资源部门给程某发放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2018年1月,该公司又为其公司职工孙某某申请办理同一栋家属楼,即该公司家属楼5号楼3单元12  相似文献   

9.
一、基本案情1993年,甲市城镇居民张某与乙市安吉乡丙村签订租用土地合同,由张某给付丙村土地租金,租期为70年。后张某在该土地上建起了4层楼房,建筑面积共1300多平方米。1997年乙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简介: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在该公司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后,三人认为公司无法再继续经营,提出解散。经商议后,三人签订资产分配协议,约定将该公司名下不动产按照出资份额分别变更登记到三人名下,并向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本案焦点: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名下不动产该如何处置?  相似文献   

11.
2013年,村民王某在自己承包的2100平方米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2016年木材加工厂经营不善,王某和村民张某协商,以65200元将该木材加工厂转让给张某建设面粉厂。2018年,张某又将面粉厂以8万元转让给李某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将面粉厂改建为加油站。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经过调查认为,李某建设加油站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占地。  相似文献   

12.
广西大锰锰业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有大新锰矿和天等锰矿,是全国最大的锰矿山,总储量占全国总量的22%,居全国之首。但过去两个矿山主要经营模式是采矿卖矿,附加值低,企业连年亏损,躺在金山上饿肚子。2001年6月,自治区将天等锰矿、防城港金祥工贸公司、广西冶金锰矿工贸公司、广西锰业柳州物资公司的国有资产授权给大锰公司,建立母子公司  相似文献   

13.
国有荒地经过土地规划开发后具备了耕种条件,可凭土地开发许可权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但不可依据开发许可权证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因为土地开发许可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效力不同,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前提,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994年,亨达农场取得了新疆某乡12000亩土地的土地开发许可证,开始实际投资开发.达到耕种条件后,亨达农场即以自己的名义提出了验收申请,并申请办理其中7000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对另外5000亩验收合格的土地,亨达农场并未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00年10月,亨达农场与大华公司签订了农场出让意向书,共同向市政府请示转让亨达农场的全部资产,其中包括已验收合格但没有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的5000亩土地.之后,双方签订了农场转让合同书,约定以610万元的价格将亨达农场的全部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开发等许可手续全部转让给大华公司.后大华公司申请市政府将亨达农场已取得土地证的7000亩土地变更到自己名下,并将未申领土地使用权证的5000亩土地的权属变更到了其与他人合办的天山雪公司名下.同年11月,市政府为这5000亩土地办理了变更登记,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 2005年9月6日,新兴公司与利山公司达成合作建房协议,双方约定成立天隆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新兴公司将自有的30亩土地作股投入天隆公司,占50%的股权.2005年11月2日,新兴公司又将自己在天隆公司股权中的45%转让给合作伙伴利山公司,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5年12月26日,新兴公司因故想收回转让给利山公司的45%股权.新兴公司的理由是:股权转让无效,因为双方的股权转让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5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的有关规定: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现双方未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故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相似文献   

15.
案情2004年8月,甲公司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后在乙县开办砂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2004年11月甲公司将砂石场转让给丙,更名为丁砂石场,办理了变更登记,有效期为2004年11月至2005年8月,即原砂石场的剩余期限。2005年8月该场有效期满,丙没有在法定期限办理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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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豫西北某市,张某和宋某是同事加朋友关系,2002年9月初,张某与宋某经口头协议,宋某将其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卖给张某。2002年10月张某将5万元人民币交付给宋某,宋某给张某出具收据一张并载明"今收到购房款人民币五万元整"。2004年宋某的妻子将本案所涉及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及交房款手续一并交给张某。2004年张某向该市地产交易部门交纳了33元登记费,进行土地过户手续办理。该市地产交易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张某首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2009年张某要求宋某配合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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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上午,栾川县国土资源局白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下乡巡查,行至马超营村时,发现了该村村民张某在自家老宅基地上拆旧房建新房,便立刻上前询问.经调查,原来张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拆旧房建新房.于是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工并对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张某抓紧时间到土地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相似文献   

18.
正5月4日上午11时许,在一阵鞭炮声中,兰考县食品公司经理何建将一面上书"依法维权造福群众"的锦旗送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祖金手中,感谢兰考县国土资源局圆满化解了兰考县食品公司与固阳镇南关一组长达12年的土地纠纷积案。1969年,兰考县食品公司占用原属固阳南关和固阳城内村的集体土地。1982年,食品公司办理了国家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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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改革后,张某的父亲分得房产一处。1953年,当时的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1971年经所在地人民公社同意由该公社的邮政所占用该房产办公,张某一家由所在大队的专业队为其异地盖了两间草房居住,1995年县政府又无偿为张某划拨宅基地302平方米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后邮政所将所使用的草房翻修改造成两层平房一直使用至今,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世纪80年代末,张某以1953年所持有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为由,申请并主张原四间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归自己。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所有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相似文献   

20.
案件原由 2000年1月19日,豫南某市A公司同该市B公司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将A公司所属面积为5821.6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由于B公司仅支付了10万元,双方后来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原来的买卖关系变更为租赁关系,每年由B公司支付A公司租金1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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