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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摘    要: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对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关 键 词:农村集体土地  户籍制度改革  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住宅  国有土地  农业建设  城镇居民  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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