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十大元帅授衔内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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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对创建全国人民武装力量和领导全国人民武装力量进行革命战争、立有卓越功勋的最高统帅,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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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中国 元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解放军 武装力量 领导人 《条例》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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