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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引用本文: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14(21).
作者姓名: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下简称“两部”)研究决定,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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