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标准计量管理局授权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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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测绘局测绘器具检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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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浙江省标准计量管理局考核合格,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已于1994年5月9号发出《关于计量检定授权的通知》(浙标计发(1994)第83号文)。通知决定授权浙江省测绘局测绘器具检定所(杭州教工路24号)在全省测绘系统范围内开展国内外经纬仪,精密水准仪和光学平板仪等类测绘仪器的计量检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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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浙江省测绘局 标准计量 授权管理 管理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计量检定 测绘系统 精密水准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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