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评估的实践探讨——以丽水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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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伟刚,孙炜,赵力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评估的实践探讨——以丽水市为例[J].浙江国土资源,2014(2):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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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伟刚 孙炜 赵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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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臻善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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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在全国六个省市进行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以下简称"低丘缓坡试点")工作,浙江省包括金华、衢州、丽水三个市。目前,各地的低丘缓坡试点已实施近两年,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也都在开展低丘缓坡试点实施评估工作。由于低丘缓坡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其实施情况的评估也是一项新的内容,没有相关规程可以参考、引用。在此,笔者以丽水市低丘缓坡试点实施评估为例,对低丘缓坡试点的实施评估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思路。低丘缓坡试点实施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低丘缓坡试点区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掌握低丘缓坡试点实施以来各项工作的推进过程,加强对低丘缓一、低丘缓坡试点实施评估目的及技术流程(一)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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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丘 综合开发利用 缓坡 实施情况 丽水市 评估内容 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部 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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