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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不出去的证据材料送料——《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亟须修改完善
引用本文:孙艳庆,张利群.送不出去的证据材料送料——《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亟须修改完善[J].河南国土资源,2014(4):16-16.
作者姓名:孙艳庆  张利群
作者单位:安阳县国土资源局
摘    要:正《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

关 键 词:证据材料  权属争议  调查处理  申请人  修改完善  申请书  副本  土地权属  国土部门  答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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