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盘活闲置宅基地 助力乡村康养产业——对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理解与适用
摘    要:正2019年,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在第六十二条集中规定了对宅基地的管理内容,确定了县级人民政府应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一户一宅、乡镇和村庄规划应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等原则。在以上原则和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如何管好用好宅基地,助力乡村地域内的健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