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作者单位: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建设(基建)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各有关地方建筑节能(墙改)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和改善该地区人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全面实现建筑节能50%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建设部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