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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不得建设住宅学校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四川省环保厅等4个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已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工业企业进行场地污染排查,确保人居环境安全。通知中明确,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

关 键 词:治理  风险评估  场地  污染土地  严重影响  居民住宅  四川省  环境安全  修复方案  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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