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与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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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亚夫.地下水与地震[J].山西地震,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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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亚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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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震,是由地壳构造运动内因产生的,是地应力活动与岩石抵抗力之间矛盾激化的结果.从活动展布情况看,多数地震发生在活动地块的边缘地带.这些地震,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构造地震,此外还有火山地震、塌陷地震、水库地震,爆炸地震等等.但不论何种地震,地下水均与之有密切关系、水库蓄水、油气田开采、深井注水等所诱发触发的地震,实质上都是水参与地震发动的结果.地下水在地震孕育发展过程中,既可增加力的作用,又可降低震源体的强度,使润滑性增强,使发震过程比“干”震源机制大大加快、而没有水的月球,构造月震每月只发生4—5次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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