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迁(二)
作者姓名:高晓燕  车霁红  王敬荣
摘    要:(三)汉代及三国时期的土地制度汉代初年,统治者吸取了秦国二世而亡的教训,实行了“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使财政经济得到恢复与发展。但是,由于废井田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加以帝王给官吏赏赐大量的土地和黄金,使富者愈富,贫者日贫。到武帝时,便出现了严重的土地兼并和贫富悬殊的现象。汉代初年董仲舒提出了“限田”的主张,即国家要采取政策,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量。到了西汉末年,土地兼并更为严重,师丹再次提出限田主张,汉哀帝据此颁布了限田诏书,规定不论贵族、平民,所占“名田皆毋过三十顷”,以三年为期,到期如占田数仍超过限额,多余部分没收归官。因此,限田制是汉代缓解阶级矛盾的一个重要改革方案,它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

关 键 词:土地制度  变迁  历代  中国  三国时期  汉代  兼并  经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