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层区划初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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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水清 常桂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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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地质局十三地质队,陕西省地质局区调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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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地层区划原则根据第一届全国地层会议《关于中国地层区划的建议》一文中所提出的各级地层区划的原则(以下简称“建议”),结合陕西的具体情况,基本上遵循下列原则进行地层区划。(一)一级地层区(地层区)的划分原则主要考虑古生代沉积建造,包括三叠纪海相地层的总体特征。在“地台”区一级地层区内,“系”以上的地层单位岩相可以对比,“统”基本可以对比或分区对比。“地槽”区划的着眼点是主回返期,回返期是四个转折点的标志:1.沉积的转折点(由“地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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