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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将获专项资金补助
摘    要:<正>为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近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其中,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通知》对试点城市的申报提出了要求:试点城市应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等管

关 键 词:地下综合管廊  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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