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10月,部下发了《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324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采集本地区范围内截至2002年年底已上表固体矿区的有关信息,运用统一的系统软件,建立了省(区、市)级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以下简称空间数据库)。部于2005年6月对各省(区、市)的空间数据库进行了检查验收。已完成的空间数据库中共有矿区16796个,其中大中型矿区6611个,分别占2002年年底上表矿区数的83.6%和89.1%,共采集了各类图件31971件,同时完成798个新上表及未上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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