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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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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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8年3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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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部 管理条例 地质勘查 资质 资源管理局 《条例》 国务院令 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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