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对工业企业实行亩均税收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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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项江鸿.诸暨市对工业企业实行亩均税收考核[J].浙江地质,2013(2):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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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项江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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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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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转型升级,日前,诸暨市出台了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考核政策,以全市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平均值为基准,达到平均值且实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予以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用电,优先列入财政性扶持贷款推荐、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等优惠措施,并予以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对亩均税收低于平均值50%的企业,则不得享受当年市级财政扶持政策,不安排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不列入各类企业竞赛评比活动范围;对亩均税收低于平均值50%且用地50亩以上、实缴税收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列为重点整改企业,若连续两年列入。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电价等相关政策从严执行,并综合运用其它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促使其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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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业企业 诸暨市 税收 考核 土地使用 平均值 集约利用 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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