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诸暨市对工业企业实行亩均税收考核
引用本文:项江鸿.诸暨市对工业企业实行亩均税收考核[J].浙江地质,2013(2):62-62.
作者姓名:项江鸿
作者单位: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摘    要:为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转型升级,日前,诸暨市出台了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考核政策,以全市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平均值为基准,达到平均值且实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予以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用电,优先列入财政性扶持贷款推荐、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等优惠措施,并予以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对亩均税收低于平均值50%的企业,则不得享受当年市级财政扶持政策,不安排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不列入各类企业竞赛评比活动范围;对亩均税收低于平均值50%且用地50亩以上、实缴税收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列为重点整改企业,若连续两年列入。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电价等相关政策从严执行,并综合运用其它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促使其转型升级。

关 键 词:工业企业  诸暨市  税收  考核  土地使用  平均值  集约利用  绿色通道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