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维护矿区秩序 矿业权人责无旁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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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姗.陕县:维护矿区秩序 矿业权人责无旁贷[J].河南国土资源,2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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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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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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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好了!。维护矿业秩序也成为我们共同的责任了……”看着手中的“2009年陕县矿区秩序目标管理责任书”,陕县王家后矿区的矿业权人王某高兴地说。
他的一席话引起旁边其他矿业权人的共鸣:“是呀,往常我们发现有人在乱挖滥采,只是向国土所打电话举报。由于路途远,往往是执法人员来到那些人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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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业权人 矿业秩序 矿区 陕县 维护 目标管理 乱挖滥采 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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