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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扩大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权
引用本文:李家庭.应扩大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权[J].中国地质,1993(5).
作者姓名:李家庭
作者单位:湖北省第四地质队
摘    要:当前,为了适应地勘单位转换经营机制的需要,地矿部和地矿局认真转换政府职能.扩大地勘单位自主权,增强了地勘单位自主经营的能力.但是,有的地勘单位对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如地质分队、钻探分队、工程队、车间、实验室以及多种经营企业,却统得过死,管得过细.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缺乏相应的自主权,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经营权高度集中于大队,“大队管经营,分队管生产”,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在对外增收、兴办企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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