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了之”并无震慑力 依法惩处才是有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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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流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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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土资源网9月7日登载了记者张永球题为《云南那纳矿区非法采矿屡禁难止》的报道,报道称云南省富宁县国土资源局与县乡检查组在那纳铁矿区动态巡查时发现,刚刚封堵不到半个月的矿硐、矿口和路段又被侵占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主体启封。2005年,富宁县政府将这里列为非法矿山综合治理整顿的重点矿区,将非法开采的矿硐焊封、浇灌或炸毁,设立了永久性“封”字标示牌,开展了大量的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但在利益驱动下,当地一些村民一次次进入禁采区内,破坏警示标志和设施,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为逃避打击,这些人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由专人放哨,一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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