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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不能一罚了之
摘    要:<正>案例2005年6月,江苏省常州市新闸街道办事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前进村集体土地169亩(含耕地144亩)建厂房。2007年4月,本案的处理仅对新闸街道办事处非法占地行为处以112万元的罚款。上述土地已依法补办了审批手续。常州市纪委给予非法用地负有主要责任的新闸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王仁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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