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河道治河工程与河相关系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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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传芬 刘兴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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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省铁岭市河道管理处,辽宁,铁岭,112000 2. 辽宁省铁岭市水利局,辽宁,铁岭,1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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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道的河相关系是该河道各种因数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是不可违背的.确立整治工程应当以保护现有河相关系为前提,只有保护好现有河相关系,整治工程才能符合河道水流的一般特性,才能不改变该河道整治前的演变规律,只有这样的整治工程才能与河流相匹配,才能实现工程与河流的和谐统一.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河流就有什么样的河道,水流作用于河道,河道适应着河流在改变,河道的改变又使河流变化,变化后的河流又作用着河道,这样周而复始变化,保持着河道特有的河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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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相关系 河道 河道治理 工程设计 治河工程 |
文章编号: | 1004-1184(2007)05-0133-02 |
收稿时间: | 2007-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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