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私法和公法视野下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引用本文:流畅.私法和公法视野下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J].西部资源,2008(3):45-46.
作者姓名:流畅
摘    要:非采矿权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与采矿权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私法与公法的两个视野观察,也许能更明确地划清它们的界限。

关 键 词:矿产资源储量  采矿权  资源破坏  私法  公法  破坏矿产资源  视野  民事责任  开采  国家所有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