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强化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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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永波,杨清文.双鸭山市强化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J].黑龙江国土资源,2014(1):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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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永波 杨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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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双鸭山市政府下发了《双鸭山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地质环境项目的有序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这个办法的重点是明确了职责分工,提高了项目的监督:各区政府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招标及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市财政局作为项目资金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申报、验收及资金的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工程款项拨款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踏查、选址、建库、申报、监理招标、日常监管及组织验收工作;市监察局作为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监管项目各环节依法依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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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质环境治理 监督管理 双鸭山市 治理项目 管理单位 强化 项目组织 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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