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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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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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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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热计量 居住建筑 采暖地区 验收办法 改造工程 北方 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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