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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十二个行政村负责人因土地问题被处分
引用本文:周强,麻哲.安阳县十二个行政村负责人因土地问题被处分[J].河南国土资源,2012(10):26-26.
作者姓名:周强  麻哲
作者单位:河南省地矿局
摘    要:日前,安阳县纪检部门依据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依法对违法批占土地的水冶镇、韩陵镇、吕村镇、辛村镇、许家沟乡、永和乡、北郭乡7个乡镇境内的12个行政村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关 键 词:土地问题  负责人  行政村  安阳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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