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十二个行政村负责人因土地问题被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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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强,麻哲.安阳县十二个行政村负责人因土地问题被处分[J].河南国土资源,2012(10):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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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强 麻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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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地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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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安阳县纪检部门依据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依法对违法批占土地的水冶镇、韩陵镇、吕村镇、辛村镇、许家沟乡、永和乡、北郭乡7个乡镇境内的12个行政村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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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问题 负责人 行政村 安阳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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