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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
引用本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08(3):9-10.
作者姓名:国土资源部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以下简称《通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推动科学发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文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通知》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务院  用地  集约  国土资源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资源管理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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