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滨州地区地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摘    要:山东省《滨州地区地名管理办法》于1999年4月2日正式颁布实施。该管理办法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结合滨州地区实际制定的。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对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地名的使用与管理分别做了具体规定。同时对擅自命名、更名和使用不规范地名、损毁地名标志以及不按审批程序、时限报批地名等做法了明确的处罚说明。《办法》的出台,将对滨州地区地名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滨州地区地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