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地名作商标有悖地名法规 |
| |
引用本文: | 汪虹波.将地名作商标有悖地名法规[J].中国地名,2010(2):31-31. |
| |
作者姓名: | 汪虹波 |
| |
摘 要: | 据初步统计,目前国内的一些地方企业纷纷将在国内、国际上有着较高知名度的地名注册为商标,并且有从县、乡(镇)名称向文物古迹、风景游览地、纪念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蔓延的趋势,甚至一些起地名标识作用的事业单位也被个别企业注册成商标。注册数量之多,速度之快,应用频率之高,实在令人震惊。
|
关 键 词: | 地名法规 商标 文物古迹 地理实体 事业单位 注册 知名度 国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