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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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伟献.再谈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J].资源导刊(河南),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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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伟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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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许昌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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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资源导刊>杂志2009年第6期的"法律天地"栏目中, (<我的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有一问题:"我"在三年前经镇政府批准,用0.5亩土地与同村村民李某的宅基地互换,并且缴纳了有关费用,拿到了土地使用汪明,但第二年,李某不让"我"使用宅基地, "我"应如何处理呢?作者李文成律师给"我"的建议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走权属争议调处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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