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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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已经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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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土资源部 集约利用 土地资源 经济社会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耕地 用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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