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豫政〔2007〕35号)要求,河南省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于2009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国家下发的省级调查控制界线为调查区域,依据国家规程、标准,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到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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