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乡镇政府集体个体采矿监督权促进矿政管理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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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忠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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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邯郸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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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986年3月19日《矿产资源法》颁布至1996年8月29日修改,标志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由无序到有序,立法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确保了矿产资源开发的健康发展。然而,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受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备等因素影响和制约,使之基层矿政管理不能全面到位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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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法》 矿产开采 监督 矿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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