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加强矿产勘查登记监督管理
引用本文:刘新炳,袁振林.加强矿产勘查登记监督管理[J].中国地质,1990(12).
作者姓名:刘新炳  袁振林
作者单位:山东地矿局矿管处 (刘新炳),山东地矿局矿管处(袁振林)
摘    要:在《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下统称“矿法”)实施以来,在地矿部、山东省政府的领导下,经有关部门的通力协助和密切配合,山东省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现在,各勘查单位贯彻执行“矿法”是积极认真的,违法勘查、擅自勘查现象很少了。在已登记的勘查项目中,没有开展工作的仅占3%。在开展的项目中,绝大多数(占83%)按计划实施,只有17%的项目因种种原因达不到登记时核定的要求。为了严肃法纪,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进行通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