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些六级以上地震前震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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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宇卫,陆远忠.我国某些六级以上地震前震的分析[J].地震,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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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宇卫 陆远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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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地震局
(陈宇卫),安徽省地震局(陆远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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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10年大森和今村(1913年、1915年)研究了有前震的地震,发现这类地震容易在某些特定的区域发生。里克特(1958年)曾描述了一个典型的“前震-主震-余震”序列的例子(即1929年发生于洛杉矶的怀特尔地震),在主震前64天发生过一次较强地震。琼斯研究了自1914年至1973年间大震前地震活动的时空分布。他规定前震震中在主震震中的100公里范围内,前震发生时间在主震前三个月内。王春珍等规定的前震发生时间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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