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案例在某高速公路路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某路桥公司在其项目外一侧的石山上开采石灰岩资源直接用于工程建设。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这一开采行为,当即对该路桥公司下发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非法开采行为。该公司在接到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置之不理,仍继续组织开采。经查,该公司没有采矿许可证,施工期间共非法开采石灰岩资源8000立方米,全部用于项目路基施工建设,根据石灰岩市场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2元,该公司开采石灰岩价值9.6万元。当地国土部门认为,该公司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石灰岩资源的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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