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海洋倾废许可证的办理
引用本文:赵恩波.海洋倾废许可证的办理[J].海洋开发与管理,1994,11(4):53-55.
作者姓名:赵恩波
作者单位:国家海洋局 北京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需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事先向主管总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格式填报倾倒废弃物申请书,并附报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单。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审批,对同意倾倒者应发给废弃物倾倒许可证。任何单位和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他载运工具,未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海洋倾倒废弃物。”

关 键 词:海洋  倾倒  废物  许可证  海洋管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海洋开发与管理》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海洋开发与管理》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