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法以出让和划拨等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屋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农用地,控制国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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