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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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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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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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方式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推荐项目应是在2012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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