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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摘    要: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物权法治建设走过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关键节点,意味着中国公民的不动产财产权从此将受到法律更全面、更权威、更庄严的保护,意味着中国作为现代法治国家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千百年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始终是人们安居乐业、价值最高、最重要的财产.公元1381年,明朝政府为加强土地税收发明的“鱼鳞图”,是中国最早的反映土地权利的登记簿册证.而新中国成立后的数十年间,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同的不动产权利分别由不同部门登记,“九龙治水”的局面,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客观上造成了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也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企业等问题.随着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国将全面启用试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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