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这宗地的使用权应该确认给哪个单位?
作者姓名:杨海翔
摘    要:案情简介南市家具厂是一家成立于70年代初的集体企业,1978年经当地的省革委会民政局和南市城建局批准,征用了该市和平路40多亩集体土地作为该厂刨花板车间用地,并兴建了车间、食堂、仓库和两栋职工宿舍:1984年经主管局南市二轻局批准,刨花车间从家具厂分立为南市板式家具厂,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同时明确了各自的债权债务,板式家具厂仍在和平路地块生产经营,两栋宿舍双方各占一栋。

关 键 词:中国 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保护制度 审批方案 经营模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