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土地十四年 见利反悔亦枉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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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亚男.互换土地十四年 见利反悔亦枉然[J].河南国土资源,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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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亚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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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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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汤阴县白营乡闻石得村的闻某,在与本村村民尧某、王某互换的承包土地上耕种了14年,如今因国家修建石武客运专线土地被征将获补偿费,尧某、王某却要反悔,引起了纷争。但法院一审判决:互换承包地有效,尧某、王某不得干涉对方对互换后的承包地行使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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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互换 土地 承包地 客运专线 补偿费 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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