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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土地十四年 见利反悔亦枉然
引用本文:于亚男.互换土地十四年 见利反悔亦枉然[J].河南国土资源,2009(2).
作者姓名:于亚男
作者单位:河南日报社
摘    要:汤阴县白营乡闻石得村的闻某,在与本村村民尧某、王某互换的承包土地上耕种了14年,如今因国家修建石武客运专线土地被征将获补偿费,尧某、王某却要反悔,引起了纷争。但法院一审判决:互换承包地有效,尧某、王某不得干涉对方对互换后的承包地行使经营权。

关 键 词:互换  土地  承包地  客运专线  补偿费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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