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嵊州市“六法”盘活闲置土地取得积极成效
引用本文:楼子摄.嵊州市“六法”盘活闲置土地取得积极成效[J].浙江国土资源,2008(9).
作者姓名:楼子摄
作者单位: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摘    要:一是闲置土地退出法。针对部分企业“占而不用、开而不发”的现状,要求企业退出闲置土地,并按相关政策处理好经济关系。二是投资密度增量法。未达到省定双控标准的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增加投入,尽快达到规定标准。三是业主合作法。要求富地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已建成的闲置厂房出租给生产用房紧张或无地可用的企业,或寻找合作伙伴,在闲置土地上建造标准厂房,追加投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关 键 词:闲置  土地  嵊州市  标准厂房  合作伙伴  经济关系  企业  增量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